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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的身心正处在发展过程中,模仿性强,可塑性大,易受成人和外界环境的影响,教师的一举一动,一言一行,对学生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。为切实搞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,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更易操作,使教师的教育活动更有利于维护和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健康心理,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,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,真正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的主体,确立“灵魂工程师”的社会责任意识,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,成为学生健康心理的培养者和维护者。根据有关教育法规和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以及优秀教师的教育经验,特对全市教师提出应加以杜绝、避免和应予提倡的言行基本要求如下:
一、以下不仅具有违法性,也是非常有害于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应加以杜绝:
1.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也包括暗示、怂恿、借助、指使学生家长对学生实施体罚;
2.讽刺、挖苦学生,污辱学生人格尊严的一切行为;
3.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,随意停学生课;
4.教师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(包括学生的智商、个性心理品质的有关材料,某些疾病状况等)。
二、以下不利于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应注意避免:
1.在处理学生问题时,尚未听完学生陈述就轻率下结论;
2.在教育学生时,学生尚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硬要学生认错;
3.在公开场合将全班学生成绩排名公布,或将后进学生的排名情况公开;
4.在其他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谈话时,你一言、我一语对该学生“群起而攻之”;
5.在教育学生时,揭该生与当前问题无联系的“老底”;
6.随意在师生中扩散学生错误的情节;
7.用学生其他方面的长处讥讽该学生的短处;
8.随意叫学生写检查,随意叫学生公开作检查,或将学生的检查书公布;
9.采用某种措施(如设“专座”、不允许与某个同学来往等)在班级中孤立某个同学,或将某个同学排斥在集体活动之外。
三、教师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运用自己的言行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。
1.教师不要总认为自己是对的,当知道自己对学生问题的判断、处理有误时,教师要勇于向学生认错、表示歉意,如果教师的失误已造成学生名誉损害的要设法挽回;
2.学生个人的正当要求,只要不影响集体的均应设法满足;
3.当学生在回答教师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思考的,教师应耐心等待,或让学生思考完毕后再回答;
4.在办公室和学生进行教育谈话时,要让学生坐着交谈;
5.对后进学生的进步及时进行积极的评价,及时强化他们的良好行为。
四、教师在教育学生时要注意安排好自己言行的先后顺序。
1、教育学生要先考虑下面三个问题,再去进行教育:
①为什么要去教育他?
②希望得到什么样的结果?
③最好采取什么方法去教育?
2、先了解学生的优缺点和心理特点,后进行教育;
3、先肯定长处,肯定进步,后指出缺点;
4、当自己情绪不好时,先调整好自己的情绪,再走进教室或与学生谈话;
5、当学生情绪不稳定时,先稳定学生的情绪,后开展教育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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